我校实施专业+专业类招生,招生类别分为“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五类,分别属于经济学院、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生态与环境学院、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录取到相应类别的学生入校后在所属学院内进行一年大类培养,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分流到录取大类内所包含的专业(不含基地班、菁英班、拔尖班),从第三学期开始进行专业培养。
(一)录取到“经济学类”的学生,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在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二)录取到“工商管理类”的学生,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在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物流管理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三)录取到“生物科学类”的学生,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在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四)录取到“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的学生,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在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植物科学与技术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五)录取到“化学类”的学生,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在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各培养类别可供选择的专业,以分流时学校公布为准。